關于開展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和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申報工作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5-01-09 來源:康復處
為確保殘疾人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辦法(試行)》(川殘發〔2023〕6號)和省殘聯、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5部門印發的《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實施方案(試行)》(川殘發〔2025〕1號)規定,現就組織開展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和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和定點機構)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申報評估機構和定點機構的范圍及條件分別見《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準入標準(試行)》和《四川省殘疾人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準入標準(試行)》的相關規定。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受理單位。機構申報評估機構或定點機構時,其注冊地的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為縣級或市級部門的,向市級殘聯申報,其主管部門(含行業管理部門)為省級部門的,向省殘聯申報,在川內設有分支機構的省外機構按分支機構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參照前面兩種情況向相應殘聯申報。
(二)申報材料要求。1.《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申報表》或《四川省殘疾人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申報表》(一式2份);2.《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準入標準(試行)》和《四川省殘疾人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準入標準(試行)》評分表上各個項目的印證材料2份;3.業務工作開展情況總結材料2份(單位簽章);4.反映機構專業技術水平的獲獎、科研、論文、論著、專利等材料各2份。以上所有申報材料須用檔案袋封裝,并于封面上粘貼《申報材料清單》(2份)。
(三)申報材料遞交方式及地點。采用現場遞交或密封郵寄遞交,按其他遞交方式送達或沒有密封的將被拒絕。(郵寄遞交時間以實際簽收時間為準)。省級部門主管機構應將材料送至成都市金牛區星輝東路6號3-12辦公室。非省級部門主管機構應將材料交至市(州)殘聯指定地點(以市級殘聯通知為準)。未按要求提交至相應殘聯將不予受理。
(四)申報截止時間。申報機構應于2025年1月24日前將申報材料(2份)送達省或市(州)殘聯指定地點,逾期送達將不予受理。
三、認定工作
省、市級殘聯收到申報材料后,將組織開展資料核查、專家評審、審批公示等評審認定工作,2025年3月底前在省殘聯官網公布《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目錄》《四川省殘疾人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目錄》。
四、申報咨詢
申報機構如有疑問,省級主管機構請與省殘聯康復處聯系。聯系人:葛老師,電話028-83351261。(非省級主管機構請與當地市級殘聯聯系,聯系方式見市級殘聯公告。)
附件:1.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申報表
2.四川省殘疾人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申報表
3.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準
入標準(試行)
4.四川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需求評估機構評分細則(試行)
5.四川省殘疾人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
準入標準(試行)
6.四川省定制類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機構評分細則(試行)
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