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殘疾人體訓中心體育器材公開比選采購公告
發布時間:2018-05-16 來源:宣文處
一、項目名稱
四川省殘疾人體訓中心體育器材公開比選采購
二、項目簡介
四川省殘疾人體訓中心(以下簡稱“體訓中心”)位于眉山市彭山區前程路東一段,本項目所采購體育器材均須配至體訓中心綜合館內,用于殘疾人專業訓練及承辦賽事使用。
三、比選時間
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10:00
四、比選地點
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四樓會議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星輝東路6號)。
五、經費預算
15.02萬元
六、報名時間及聯系人
報名時間:5月17日至5月23日工作日9:00-18:00;
報名聯系人:樊老師,028-83383756,15708497550。
七、比選辦法
堅持公平、公正、科學、擇優原則,采用綜合評估法,以滿分100分計算,按得分高低排名,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當選。比選辦公室確定中選機構后,將比選結果和排序報省殘聯領導審定。
八、參評方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至(五)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1、本項目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在前3年內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
2、信譽要求: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未處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有關行政處罰和投標禁入期間;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九、參評方應當提供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至(五)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5年以來任意一年投標人內部提供的財務會計報表(含三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即可)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公司注冊時間至投標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備案的公司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投標人提供公司能力情況說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證明材料或聲明函);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5年以來連續三個月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或相關同等效力的證明材料或投標人自行承諾);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
(二)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1、本項目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在前3年內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提供公司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供應商在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告知函,可提供原件或掃描件或網頁查詢件)。
2、信譽要求: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未處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有關行政處罰和投標禁入期間(提供承諾函);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附件:評分表、采購清單、技術及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