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四川省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和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扶持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7-25 來源:
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四川省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和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扶持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殘聯,省各專門協會:
為充分發揮先進的示范作用和社會組織的助殘作用,幫助更多的殘疾人實現“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省殘聯制定了《四川省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和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扶持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
2016年7月25日
四川省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和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扶持辦法
經過幾年的培育和發展,特別是在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創業)直補項目和助殘社會組織的推動下,全省涌現出一大批殘疾人“雙創”先進。為充分發揮先進的示范作用和社會組織的助殘作用,幫助更多的殘疾人實現“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省殘聯決定每年集中扶持一批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和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并制定本辦法。
一、申報辦法
采取自薦和組織推薦兩種辦法。自薦即殘疾人本人和社會組織自薦;組織推薦即各級殘聯及其他單位推薦。
申報統一采取網上申報方式。請在省殘聯網站(www.scdpf.org)下載《四川省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申報表》和《四川省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申報表》(見附件),由申報人如實填寫,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申報條件
(一)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
1.殘疾人本人通過自主創業,創辦了具有一定規模的經濟組織;
2.經濟效益較好,持續盈利兩年以上;
3.帶動10名以上殘疾人實現就業或發展生產,所帶動的殘疾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定貧困線標準;
4.作為創辦人的殘疾人個人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開拓進取,自強不息,熱心于殘疾人公益事業;
5.殘疾人本人及所帶動殘疾人的有關情況,必須在“量服”平臺上精準反映,并上傳反映“雙創”情況的圖片。
(二)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
1.在有關部門正式登記的合法組織。
2.熱心殘疾人“雙創”工作,每年幫助10名以上殘疾人實現穩定就業、創業至少半年以上。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口碑良好,所服務的殘疾人滿意度較高。
4.屬于“機構量服”用戶,為殘疾人提供的服務在“量服”平臺上精準反映,并上傳反映助殘“雙創”的圖片。
三、扶持辦法
1.接到申報后,省殘聯首先依據“量服”平臺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委托地方殘聯進行實地審核,對申報不實、“量服”平臺未精準反映的,不納入扶持范圍。
2.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省殘聯擇優分別命名為“四川省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和“四川省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并予授牌。對已經命名授牌的,如持續一年出現不再符合命名條件的情況,將予以摘牌。
3.對命名授牌的示范基地和示范機構,省殘聯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原則上每個示范基地和示范機構三年內只享受一次:
——對創業事跡典型、勵志作用明顯、經濟效益較好、帶動20名以上殘疾人就業或發展生產的殘疾人經濟組織,給予每個10萬元的獎勵,2016年擇優選擇50個。
——對創業事跡典型、勵志作用明顯、經濟效益較好、帶動10名以上殘疾人就業或發展生產的殘疾人經濟組織,給予每個5萬元的獎勵,2016年擇優選擇25個。
——對幫助殘疾人實現“雙創”成效明顯的社會組織,給予每個5萬元的獎勵,2016年擇優選擇25個。如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較少,相應資金轉入對殘疾人的扶持。
四、工作要求
扶持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和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對于充分發揮殘疾人主體作用、社會組織助殘作用和示范的引領帶動作用、營造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良好氛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和發動,對愿意申報的殘疾人和社會組織,要按照《關于全面深化“量服教就”的實施方案》要求,完善“量服”平臺中有關殘疾人的情況,特別是發展方案和機構量服,同時,要按照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中關于“各級財政和殘聯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征收額15%的比例,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于對實現居家靈活就業、創業殘疾人的直接補貼”的要求,研究制定當地的扶持辦法,加大力度推動殘疾人“雙創”工作和助殘社會組織的培育工作,幫助更多殘疾人實現就業創業。省各專門協會要廣泛發動,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主動申報。
2016年的申報截止日期為2016年8月22日。省殘聯從8月23日開始,依據“量服”平臺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殘疾人“雙創”示范基地申報表
2.四川省社會組織助殘“雙創”示范機構申報表
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
2016年7月19日
(聯系人及電話、傳真:席娟,028—83351550,電子郵箱:8398853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