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十項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7-04-08 來源:省政府辦公廳
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十項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委辦【2017】4號
各市(州)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2017年全省十項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抓好任務分解,明確時間進度,落實資金投入,強化督查考核,以嚴的精神、實的作風做好民生項目的推進和資金撥付工作,辦實辦好十項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實事。
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26日
2017年全省十項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決定2017年繼續實施十項民生工程,突出辦好20件民生實事。剔除重復內容,十項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實事各級財政共計劃安排1157.45億元。
十項民生工程
一、就業促進工程(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省總工會、省殘聯)
(一)工作目標
1.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全省城鎮新增就業80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20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6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2014級民族地區“9+3”免費教育計劃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95%;勞務品牌培訓4.6萬人,青年勞動者技能培訓15萬人;對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扶持,促進其創新創業。
2.幫扶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萬人。
3.扶持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50萬人。
4.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78%。
(二)項目資金
1.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計劃安排28.59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22.22億元,省級安排6.37億元。
2.幫扶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計劃省級安排0.17億元。
3.扶持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計劃省級安排0.2億元。
4.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計劃省級安排0.26億元。
二、扶貧解困工程(責任單位:省扶貧移民局、民政廳、司法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總工會、省殘聯、教育廳)
(一)工作目標
1.農村扶貧解困。扶持105萬農村扶貧對象脫貧。
2.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重點救助對象,經各類醫療保險報銷后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自負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救助比例不低于70%。
3.法律援助。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6萬人次,其中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萬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項30萬件;新建7個縣級以上規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廳,新建245個鄉鎮(街道)規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4.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給予符合條件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獎扶金;給予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給予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育齡夫婦每戶3000元一次性獎勵金。
5.困難職工救助。為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醫療救助。
6.貧困殘疾人扶貧解困。扶持10萬名農村殘疾人發展生產;為10萬名貧困殘疾人適配亟需的基本型輔助器具。
7.貧困家庭殘疾人健康救助。對全省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1萬例;為5000名貧困家庭和福利機構內的腦癱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包括資助康復訓練、康復手術和適配輔助器具;為1000名貧困家庭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手術、助聽器適配、聽力語言康復訓練等服務。
8.為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農村教師建設周轉房。支持“老少窮”地區新建、改(擴)建1萬套農村教師周轉房。
(二)項目資金
1.農村扶貧解困。計劃安排35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30億元,省級安排5億元。
2.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計劃安排19.58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2.7億元,省級安排3.88億元,市、縣安排3億元。
3.法律援助。計劃安排0.56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1億元,省級安排0.1億元,市、縣安排0.36億元。
4.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計劃安排20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4.2億元,省級安排3.8億元,市、縣安排2億元。
5.困難職工救助。計劃安排0.63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35億元,省級安排0.28億元。
6.貧困殘疾人扶貧解困。計劃安排0.44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36億元,省級安排0.08億元。
7.貧困家庭殘疾人健康救助。計劃安排0.81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29億元,省級安排0.52億元。
8.為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農村教師建設周轉房。計劃安排5億元,其中省級安排4億元,市、縣安排1億元。
三、民族地區幫扶工程(責任單位:省扶貧移民局、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公安廳、省糧食局)
(一)工作目標
1.彝家新寨住房建設。新(改)建大小涼山彝家新寨住房17377戶。
2.民族地區教育。實施《四川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2011—2020年)》,民族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學生達到43.5萬人;繼續在民族自治地區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地區51個縣(市)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3年保教費和公辦普通高中在校學生3年學費并免費提供教科書,對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參照公辦學校補助標準執行。
3.藏區包蟲病預防和治療。在藏區實施包蟲病免費篩查37萬人次,免費藥物治療1.26萬名包蟲病患者。
4.大小涼山禁毒專項治理。外流販毒人數下降10%,“無毒社區”創建率達到57%。
5.向“三州”農戶發放新型小糧倉。為“三州”34.96萬戶農戶配備新型小糧倉,有效緩解“三州”農戶儲糧設施簡陋、損耗嚴重問題,促進農戶增收。
(二)項目資金
1.彝家新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4.33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46億元,省級安排2.87億元。
2.民族地區教育。計劃安排9.72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78億元,省級安排6.99億元,市、縣安排1.95億元。
3.藏區包蟲病預防和治療。計劃安排1.1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48億元,省級安排0.62億元。
4.大小涼山禁毒專項治理。計劃安排0.3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2億元,省級安排0.1億元。
5.向“三州”農戶發放新型小糧倉。計劃省級安排1.29億元。
四、教育助學工程(責任單位:教育廳、省體育局、省總工會、團省委)
(一)工作目標
1.學前教育。減免民族待遇縣(市、區)18萬名在園幼兒保教費;減免非民族地區26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保教費。
2.義務教育全免費。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免費提供作業本,為117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發放生活補助。
3.職業教育。中職學校招生36萬人,免除除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外的78萬名中職學生學費。
4.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43萬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免除37萬名非民族自治地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為22萬名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生活補助;為35萬名地方屬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地方屬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學生3.7萬名;資助1.5萬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本專科學生;資助1.5萬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職工子女上學3萬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00人;資助業余訓練貧困學生運動員2000名。
5.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計劃為國家和省級地方試點地區33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
6.高海拔民族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取暖。解決28萬名高海拔民族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取暖問題。
7.“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選派不少于1200名教師,為推動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項目資金
1.學前教育。計劃安排3.82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1億元,省級安排1.22億元,市、縣安排1.5億元。
2.義務教育全免費。計劃安排77.66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62.9億元,省級安排14.76億元。
3.職業教育。計劃安排15.08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1.96億元,省級安排3.12億元。
4.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計劃安排27.63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21.73億元,省級安排5.9億元。
5.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計劃安排26.39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5.05億元,省級安排6.2億元,市、縣安排5.14億元。
6.高海拔民族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取暖。計劃省級安排0.56億元。
7.“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計劃爭取中央補助0.23億元。
五、社會保障工程(責任單位: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團省委、省殘聯)
(一)工作目標
1.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根據城鄉居民消費支出等因素,制定發布全省城鄉低保標準低限。各市(州)城鄉低保標準不低于全省城鄉低保標準低限,切實做到以戶為單位、按標施保、應補盡補、應保盡保、動態管理。
2.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新增民辦公辦養老機構床位5萬張、維修改造公辦養老機構床位3萬張;建設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2500個;為全省200萬名困難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參保率達到97%,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用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75%。
4.志愿服務隊伍建設。招募省級西部計劃志愿者400人。
5.為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為84萬名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
6.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為1萬戶貧困殘疾人提供家庭無障礙改造。
(二)項目資金
1.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計劃安排105.9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91.2億元,省級安排6.7億元,市、縣安排8億元。
2.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計劃安排22.08億元,其中省級安排9.48億元,市、縣安排12.6億元。
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計劃安排325.62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234.45億元,省級安排52.39億元,市、縣安排38.78億元。
4.志愿服務隊伍建設。計劃省級安排0.1億元。
5.為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計劃安排6.3億元,其中省級安排3.15億元,市、縣安排3.15億元。
6.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計劃安排0.22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08億元,省級安排0.14億元。
六、醫療衛生工程(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一)工作目標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健康檔案電子建檔率達到93%。
2.自愿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全省實行免費婚檢,在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按每對婚檢對象補助240元標準實行統一的檢查項目,婚前醫學檢查率較2016年提高3%。
3.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向城鄉符合生育政策計劃懷孕夫婦免費提供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80%以上。
4.食品安全。開展糧油、果蔬、肉類、乳制品等大宗食品全產業鏈重點監管監測,完成食品抽檢和食品專項整治抽檢樣品2.13萬批次。
(二)項目資金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安排36.62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29.3億元,省級安排3.66億元,市、縣安排3.66億元。
2.自愿免費婚前醫學檢查。計劃安排1.14億元,其中省級安排0.57億元,市、縣安排0.57億元。
3.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計劃安排0.68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45億元,省級安排0.14億元,市、縣安排0.09億元。
4.食品安全。計劃省級安排0.46億元。
七、百姓安居工程(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安全監管局、省國資委、國土資源廳、省扶貧移民局)
(一)工作目標
1.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農村危房改造13萬戶(含彝家新寨建設、藏區新居建設)。
2.緩解城鎮居民住房困難。改造危舊房棚戶區25萬套,發放租賃住房補貼8萬戶。
3.安全社區建設。建成省級安全社區80個。
(二)項目資金
1.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安排31.7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4.2億元,省級安排13.5億元,市、縣安排4億元。
2.緩解城鎮居民住房困難。計劃安排94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50億元,省級安排14億元,市、縣安排30億元。
3.安全社區建設。計劃省級安排0.2億元。
八、民生基礎設施工程(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
(一)工作目標
1.農村交通建設。農村公路建設10000公里。其中完成縣鄉道改造3000公里,村道改造7000公里。
2.國省干線公路養護管理。國省干線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數(PQI)達到81。
3.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解決50萬脫貧人口飲水安全問題。
4.農村通信。實現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810個行政村通寬帶。
5.渡改橋建設。建成渡改橋90座,其中渡改公路橋30座,渡改人行橋60座。
(二)項目資金
1.農村交通建設。計劃安排85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35億元,省級安排15億元,市、縣安排35億元。
2.國省干線公路養護管理。計劃安排30億元,其中省級安排20億元,市、縣安排10億元。
3.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計劃安排3.78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2億元,省級安排1.78億元。
4.農村通信。計劃省級安排1億元。
5.渡改橋建設。計劃安排11億元,其中省級安排4.7億元,市、縣安排6.3億元。
九、生態環境工程(責任單位:農業廳、林業廳)
(一)工作目標
1.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48個縣實施草原禁牧補助7000萬畝,草原平衡獎勵14200萬畝。
2.天然林保護及退耕還林。管護國有林18252萬畝,鞏固退耕還林成果1336.4萬畝,補償集體和個人所有公益林8267.52萬畝。
(二)項目資金
1.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計劃爭取中央補助8.8億元。
2.天然林保護及退耕還林。計劃安排37.18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35.15億元,省級安排2.03億元。
十、文化體育工程(責任單位: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
(一)工作目標
1.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免費開放202個圖書館,206個文化館,4318個鄉鎮綜合文化站,260個城市社區(街道)文化中心,90個博物館紀念館和36個美術館。
2.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新建村級農民體育健身設施1000個。
3.體育場館免費開放。公共體育場館向群眾免費開放體育鍛煉1400萬人次。
4.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免費放映農村公益電影55萬場次。
5.電視戶戶通工程。完成25萬戶電視戶戶通工程建設任務。
6.廣播村村響工程。完成1933個行政村廣播村村響工程建設任務。
7.應急廣播平臺建設。完成22個縣應急廣播平臺建設任務。
(二)項目資金
1.文化設施免費開放。計劃安排5.14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4.4億元,省級安排0.34億元,市、縣安排0.4億元。
2.農民體育健身工程。計劃省級安排0.5億元。
3.體育場館免費開放。計劃安排0.93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84億元,省級安排0.09億元。
4.農村公益電影放映。計劃安排1.2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88億元,省級安排0.2億元,市、縣安排0.12億元。
5.電視戶戶通工程。計劃省級安排0.5億元。
6.廣播村村響工程。計劃省級安排0.58億元。
7.應急廣播平臺建設。計劃省級安排0.22億元。
20件民生實事
一、改善提升1萬公里農村公路(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
扎實推進交通精準扶貧,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完成縣鄉道改造3000公里、村道改造7000公里。計劃安排85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35億元,省級安排15億元,市、縣安排35億元。
二、建成農村渡口渡改橋90座(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
建成農村渡口渡改橋90座,其中,渡改公路橋30座,渡改人行橋60座。計劃安排11億元,其中省級安排4.7億元,市、縣安排6.3億元。
三、改造13萬戶農村危房(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移民局)
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含彝家新寨建設、藏區新居建設),加大對貧困地區支持力度,完成全省13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計劃安排31.7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4.2億元,省級安排13.5億元,市、縣安排4億元。
四、改造城鎮危舊房棚戶區25萬套(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省國資委)
全省改造25萬套城鎮危舊房棚戶區。計劃安排88.1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46.9億元,省級安排13.1億元,市、縣安排28.1億元。
五、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收入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
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收入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8萬戶。計劃安排5.9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3.1億元,省級安排0.9億元,市、縣安排1.9億元。
六、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緩解城鄉居民“看病貴”問題。各級計劃增加安排21.71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7.37億元,省級安排2.17億元,市、縣安排2.17億元,總額達到325.62億元。
七、代繳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個人繳費(責任單位:省扶貧移民局、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對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部門按各統籌地區制定的最低檔次繳費標準給予全額代繳。計劃安排5.33億元,其中省級安排3.42億元,市、縣安排1.91億元。
八、全額報銷貧困人口縣域內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的政策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全額報銷。計劃安排5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3億元,省級安排2億元。
九、對貧困人口進行免費健康體檢(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在基本公共衛生對老年人、兒童進行免費健康體檢的基礎上,每兩年開展1次針對7歲至64歲貧困人口的免費健康體檢服務。計劃安排1.72億元,其中省級安排0.86億元,市、縣安排0.86億元。
十、全面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減輕群眾藥費負擔(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
在縣級公立醫院全面取消藥品加成的基礎上,2017年全面推進省級、市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實現省、市、縣三級公立醫院全面取消藥品加成,有效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群眾藥費負擔。計劃安排3.5億元,其中省級安排2億元,市、縣安排1.5億元。
十一、加大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加強艾滋病、包蟲病、血吸蟲病、結核病以及其他地方病等防治,控制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擴散,重點遏制甘孜州石渠縣包蟲病流行。計劃安排7.5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5.14億元,省級安排1.76億元,市、縣安排0.6億元。
十二、在民族自治地區8381個行政村全面實行學前雙語教育(責任單位:教育廳)
從2017年起,將大小涼山彝區13縣(區)實行的學前雙語教育擴大到全部民族自治地區8381個行政村。省財政按平均每村2名雙語輔導員、每人每月2000元計算,給予勞務報酬經費補助。省級安排4.02億元。
十三、對貧困家庭在教育衛生方面的特殊困難實行基金救助(責任單位: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
在160個有扶貧任務的縣(市、區)建立教育和衛生扶貧救助基金,幫助農村貧困家庭解決在享受現有教育、醫療保障制度和助學、醫療幫扶政策基礎上,仍然存在與子女就學、看病就醫直接相關的特殊困難,切實避免因經濟原因導致貧困戶家庭子女輟學、成員患病得不到及時合理治療等情況。
十四、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責任單位:民政廳、省殘聯)
提高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低保對象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發放標準從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70元。計劃安排4.2億元,其中省級安排1.6億元,市、縣安排2.6億元。
十五、全面實現低保線和貧困線“兩線合一”(責任單位:民政廳)
從2017年起,提高全省農村低保標準低限,確保全省農村低保標準達到按年度動態調整后的國家扶貧標準。農村低保對象以戶為單位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按差額發放低保補助金。計劃安排4億元,其中省級安排2億元,市、縣安排2億元。
十六、實施重點流域污染治理和城鄉垃圾、污水集中整治建設行動計劃(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
打好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實施重點流域污染防治和300個小城鎮、4000個村的生活垃圾、污水無害化處理,著力改善城鄉生活環境。計劃安排30億元。
十七、治理60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安置0.6萬戶農戶(責任單位:國土資源廳)
對全省已排查發現威脅群眾生產生活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分類防治,組織開展60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實施0.6萬戶分散農戶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搬遷安置。計劃安排4.4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1億元,省級安排3.2億元,市、縣安排0.2億元。
十八、建設2500個貧困村文化室(責任單位:文化廳)
推進貧困村文化室建設,建設2500個貧困村文化室,為基層群眾提供文化活動場所。計劃安排1.36億元,其中省級安排1.25億元,市、縣安排0.11億元。
十九、對貧困家庭發展產業給予貸款分險和基金扶持(責任單位:省扶貧移民局)
在160個有扶貧任務的縣(市、區)建立扶貧小額信貸分險基金,在所有貧困村建立產業扶持基金,解決貧困群眾產業發展“貸款難”、資金短缺的問題,促進貧困農戶增收和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
二十、支持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幫助農戶線上銷售特色產品(責任單位:商務廳)
支持15個省級電商脫貧奔康縣、10個電子商務示范縣建設,重點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構建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幫助農戶線上銷售農特產品,實現在家門口增收致富。省級安排1.65億元。